1月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四則自律處分信息。 東?;鸸芾碛邢挢熑喂荆ㄒ韵潞喎Q“東?;稹保┳鳛槟迟Y產管理計劃的管理人,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是協助相關發行人在發行環節購買自己的債券,破壞市場秩序;二是協助相關發行人交易自己發行的債券,規避人民銀行〔2015〕第9號公告相關規定。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2020年第17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東?;鹩枰跃?,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時,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已將東?;鹩嘘P違規情況報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作為相關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參與者,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是海通證券向下屬子公司管理的相關資產管理計劃下達交易指令,協助相關發行人在發行環節購買自己的債券,破壞了市場發行秩序;二是海通證券向下屬子公司作為投資顧問或管理人的相關資產管理計劃下達交易指令,協助相關發行人交易自己發行的債券,規避人民銀行〔2015〕第9號564564874874公告相關規定。此外,海通證券還存在內控管理不到位的違規情形。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2020年第17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海通證券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時,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已將海通證券有關違規情況報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 海通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期貨”)作為相關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顧問或管理人,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是通過其作為管理人的相關資產管理計劃,協助相關發行人在發行環節購買自己的債券,破壞了市場發行秩序;二是通過作為投資顧問或管理人的相關資產管理計劃,協助相關發行人交易自己發行的債券,規避人民銀行〔2015〕第9號公告相關規定。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2020年第17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海通期貨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時,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已將海通期貨有關違規情況報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 上海海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資管”)作為相關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顧問或管理人,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是通過其作為管理人的相關資產管理計劃,協助相關發行人在發行環節購買自己的債券,破壞了市場發行秩序;二是通過作為投資顧問或管理人的相關資產管理計劃,協助相關發行人交易自己發行的債券,規避人民銀行〔2015〕第9號公告相關規定。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2020年第17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海通資管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時,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已將海通資管有關違規情況報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